為規范全省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通知,決定將《河北省建筑市場主體失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冀建法改〔2020〕10號)、《河北省在冀建筑業企業招標投標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冀建法改〔2019〕6號)有效期暫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近年來,為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建筑市場監管機制,完善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體系,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先后建立了涉及在冀建筑業企業招標投標、在冀工程監理企業、在冀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等方面的信用評價管理辦法,明確對建筑市場主體失信行為的具體監管措施。有關辦法實施以來,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先后將98家企業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在有效懲戒建筑市場失信主體、警示建筑市場主體依法依規誠信經營、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編輯/郭曉麗 審核/吳玉玲
來源:河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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